說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1月16日社家障字第1150760053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該署來函,各機關(單位)於辦理相關活動時,請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適當協助,如確有需要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服務,請各機關(單位)提供服務,並將相關費用納入經費規劃。
三、本市手語服務中心及同步聽打服務單位申請受理窗口如下,貴機關(單位)如有需求,可逕洽辦:
(一)手語服務中心:
1、辦理單位: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。
2、聯絡資訊:(07)9620336,sls9620336@gmail.com。
(二)同步聽打服務:
1、辦理單位:社團法人高雄市聲暉協會。
2、聯絡資訊:(07)2315626,ksda.wingnet@gmail.com。